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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十二问

发布者:宣传教育科来源:榆林市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3/5/20 14:49:00阅读:17867字体:默认

1.异地就医需要进行备案的人员类型有哪些?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多长时间内有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即参保人员未申请备案信息变更或个人在榆林市内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时,已登记的备案信息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通过个人承诺制进行备案的参保人员,有效期为3个月。

3.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多长时间内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6个月有效”,  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效期满后按本规程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4.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

(1)跨省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跨省线下备案。参保人员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5.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如何报销?

取得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其就医费用可在异地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

6.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跨省异地就医可以直接使用吗?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

7.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医保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同等医保待遇享受机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住院结算时,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市内就医时的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8.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提高2%;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55%。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提高2%;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45%。(详见附表)

9.省内住院和门诊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2023年度取消省内住院和门诊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10.省内异地住院就医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就医时,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 1000 元,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执行市内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55%。(详见附表)

11.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取得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其就医费用可在省内市外开通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

12.异地门诊慢特病可直接结算病种包括哪些?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


附表: